许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
2019年1月31日 10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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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某受孙某唆使组建某某分公司并任总经理,积极组建某某分公司业务团队,谢某某、薛某某分别担任运营总监,及业务团队经理。已查明,某某分公司团队融资量高达人民币7000余万元,仅犯许某某个人及名下办理融资业务达2500余万,谢某某个人办理融资业务达500余万,薛某某个人办理融资业务达1600余万,仅某某分公司从中非法获利(佣金及返现补助)达470余万元,所得款项大部分用于客户返现,鼓励客户复投。于2018年10月22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,于2018年11月23日执行逮捕,2019年1月10日经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,对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至2019年2月22日,后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,对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至2019年4月22日,现羁押于西安市未央区看守所。